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福建省电子政务外网管理的相关文件,正式印发了《福建省电子政务外网管理暂行办法》。这份文件的编号为闽政办〔2010〕153号,旨在确保全省电子政务外网的有序管理和有效运行,推动我省电子政务的建设和发展,以支持数字福建的建设进程。
为确保福建省电子政务外网(以下简称政务外网)的安全可靠运行,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特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政务外网作为国家电子政务网络的一部分,涵盖省至乡的各级政府机构,与政务信息网物理和逻辑上都保持隔离。业务应用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除非必要,否则应纳入政务外网运行。
电子政务是指运用计算机、网络和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的优化重组,超越时间、空间和部门分隔限制,建成一个精简、高效、廉洁、公平的政府运作模式,以便全方位的向社会提供优质、规范、透明、符合国际水准的管理与服务。
基本建立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 要组织制定我国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框架,逐步完善管理体制,建立电子政务信任体系,加强关键性安全技术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建立应急支援中心和数据灾难备份基础设施。(6)完善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逐步制定电子政务建设所需的标准和规范。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政务数据管理,推进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和开放开发,加快“数字福建”建设,增强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福建省政务信息共享管理办法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中的术语定义如下:政务信息:指机关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并记录、保存的信息。政务信息分为三类:非受限共享类政务信息、受限共享类政务信息、非共享类政务信息。政务数据库:包括政务基础数据库、专题数据库和业务数据库。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福建省政务信息共享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在2023年上半年,多个省份相继推出了关于数据要素的相关政策,旨在推动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激活数据要素潜能,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以下为部分省份相关政策的概述。上海市发布《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实施细则》,旨在促进公共数据的开放与利用,支撑城市数字化转型。
2、年3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国家数据局,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2023年8月:《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的会计处理。2023年9月:《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确定数据资产评估方法,推动数据资源价值实现。
3、年上半年,各级国家机关出台60余项政策,旨在深化电子签名行业应用,促进“一网通办”改革。政策覆盖了从省级政府到地方部门,如甘肃省、山东省、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涉及市场监管、政府采购、就业服务、建筑业、旅游市场、自然资源等多个领域。
4、数商大会征集广泛应用案例,涵盖多个行业领域,推动数据价值的全面释放。 长沙、杭州启动数据授权运营主体征集,强调数据使用政策与合规性。 河南和湖南等地的数据资产融资创新,显示出数据要素市场的活力。 贵阳贵安公示数据要素型企业,11家企业入选,数据认证体系进一步完善。
5、年中国数据要素市场研究报告中国数据要素市场是一个动态且多元化的体系,涵盖了交易场所、市场主体、行业应用和交易方式等多个层面。数据作为一种新兴的生产要素,其价值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日益凸显。
6、年作为数据资产入表元年,数字经济风势正劲。多个省级数据局的密集挂牌,标志着全国各省市数据要素化市场的加速推动。